【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2012.12.30 02:49 pm

二代健保後天上路,不僅民眾要收補充保費,80萬個投保單位也要繳補充保費,但法還沒上路,

立法委員陳節如等人已提修法,希望讓雇主的負擔義務更為合理化。但衛生署則表示,若修法,雇主的計費基礎可能減少幾十億元,影響整體保費收入。

二代健保實施後,雇主每月支付的薪資總額,與受雇者每月投保薪資總額間的差額,也必須付補充保費。例如,某公司每月包括付給員工的薪資、獎金、以及兼職人員的總薪資有100萬,員工的月投保薪資有80萬元,就必須月付4000元(20萬X2%)補充保費

原先這項規定是為了避免雇主將員工高薪低報、將薪資以獎金等其他名目取代而規避保費,但是卻演變為雇主請學者專家演講的鐘點費、出席費等,也要被計收補充保費。對於經常聘請講師、辦活動的社區大學、NGO等單位衝擊更大。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雇主對自己的員工有負擔健康的義務,但對於兼職、非受雇者,二代健保對雇主的補充保費卻有「過度課徵」之嫌。

因為雇主在這些情況下,不僅要付錢請專家學者,還要多付2%保費,民眾的兼職所得要超過5000元才計補充保費,但對雇主而言,則需額外支付薪資總額與受雇者投保薪資總額間的差額,等於是每多100元就要多負擔2元的成本。

立委陳節如說,最近陸續接獲多個團體陳情,因此提出修法版本,先針對雇主補充保費部分,希望雇主僅要合理負擔員工部分,不包括兼職或是講師等臨時聘請的人員,若法案過關,未來80萬個投保單位也一體適用。

但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修法牽涉到所有的投保單位,也擔心修法後會鼓勵企業大量用兼職人員,而且雇主的計費基礎初估因此會減少幾十億元,影響政府、雇主、民眾三方負擔的比例。

【2012/12/30 聯合晚報】

全文網址: 雇主負擔合理化 立委籲修法 | 財經焦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7600130.shtml#ixzz2GYghmv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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