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26 八月 201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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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孫中英】
2013.08.26 03:11 am
衛福部要金管會管理保險從業人員,不要誘導醫師開立不實診斷證明。
但問題在於,醫師為何會「配合」病患所請,冒著觸法風險,去開立不實診斷證明?甚至有醫師會主動教病患A保險理賠。
在衛福部發給金管會的公文中舉例,有醫院反映,病人明明是做雙眼皮美容手術,但在保險從業人員「指點」下,病人要求醫師開立「睫毛倒插」的診斷證明。因為割雙眼皮無法申請健保給付,商業醫療險也不會賠;但睫毛倒插可同時申請到健保及醫療險理賠。
問題是,醫師都知道,開立「假的」診斷證明,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罪,醫師為何非幫病患這個忙不可?若只是純粹為維護「醫病關係」,但自己卻可能犯法,未免太說不過去,還是醫師自己也想申請到更多的健保給付?
還有案例,則是跟保險業務員無關,反而是醫師自行教病人,如何A保險公司理賠金。
李小姐因為子宮內膜異位,必須每月打半劑的「柳培林」抑制卵巢排卵,但柳培林藥品健保不給付,而且費用不便宜,病人須自費。李小姐在大型教學醫院看診,一個月打半劑柳培林,每月要自費花八千多元。
李小姐在就診時,醫師主動詢問是否保了醫療險。李小姐說「有」。醫師說:「我幫妳辦住院,實際不用住,就能申請到全額理賠」。李小姐照醫師建議,辦住院,報到後就請假出院,實際上一晚也沒住。而且在辦理住院時,醫師已開好診斷證明及住院證明,李小姐拿著醫師證明,順利申請到醫療險的全額理賠。
壽險公司理賠主管分析,在這個案例中,是藉申請商業醫療險的住院理賠金額,支應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醫療費用;醫師會這樣做,是希望讓病人願意多用「自費用藥」。
這位保險公司主管說,各大醫院包括教學醫院在內,很多醫師都「背負一定的自費用藥業績」,如果病人能多用「自費用藥」,醫師業績就會好。
保險業務員教客戶,要醫師開立不實診斷證明,的確不對;因為如果讓保險公司「不該賠的都賠了」,結果是醫療險保費上漲,購買醫療險的民眾,都得承擔。如果「只管保險業務員,卻不管理醫院」,醫師開愈多藥、領愈多錢,這種濫用健保及商業保險資源的案例,依然會不斷發生。
全文網址: 有人這樣A...割雙眼皮 開睫毛倒插診斷 | 遏止A醫療險理賠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E6%9C%89%E4%BA%BA%E9%80%99%E6%A8%A3A%E2%80%A6%E5%89%B2%E9%9B%99%E7%9C%BC%E7%9A%AE%20%E9%96%8B%E7%9D%AB%E6%AF%9B%E5%80%92%E6%8F%92%E8%A8%BA%E6%96%B7-8120464.shtml#ixzz2d2yGl1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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