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2

【經濟日報╱文/蔡靜紋】

隨著生活型態改變,國人的癌症、中風等重大疾病發生率日高,不幸遇到二次以上重大傷病的機會也見攀升,已經使得傳統重大傷病險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壽險專家表示,可以挑選改良版的「多重重大傷病險」,有別於傳統保單只賠一次,改良版可理賠三次。

近年來台灣人口老化嚴重,慢性病與重大疾病罹病率逐漸上升,根據健保局2011年統計,65歲以上國人中,超過七成至少罹患一種慢性病,而罹患兩次以上的重大疾病的機率也大幅增加。以健保局統計國人死亡的傷病原因平均為2.8個,因兩項以上重大傷病死亡更高達79%。

重大傷病醫療費用普遍高昂,以國人30歲以上重疾門診最常見的尿毒症與癌症為例,據健保局2013年建議尿毒病患每月洗腎次數為14次,每次花費約3,000元,相當於每月須支出4.2萬元。

至於癌症,在治療期間往往需要服用標靶治療藥物,以常見的肝癌為例,每月標靶用藥—蕾沙瓦約10萬元。昂貴的費用往往讓家屬陷入經濟難題,若同時遇到兩種重大疾病,則每年恐怕有170萬元醫療費用缺口。

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俊伴表示,醫藥技術的進步使得罹患重大疾病後的存活時間及治癒率增加,原來的一次保障重大疾病險已經不敷需求,多重重大傷病保險商品因應而生。目前已有富邦、新光、中國信託、全球等四家壽險公司推出多重重大傷病險,都提供至多三次給付,但重大傷病各自獨立,即一種重大傷病僅給付一次,例如腦中風只給付一次,若二度中風,便不給付;至於理賠規定,各家規定不同,有些公司在第二、第三次理賠時,給付金額依保額打折,有些則是高於保額。

舉例來說,傅先生在30歲時投保富邦人壽多保倍多重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萬元、20年繳費,每年保費4.38萬元。後來傅先生在39歲確診罹患第一期膀胱癌,則保險公司理賠100萬元;40歲時做肝臟移植手術,則理賠50萬元;55歲時發生車禍,導致兩腿癱瘓,保險公司理賠50萬元。

壽險專家表示,挑選多重重大傷病險時,除比較給付規定外,也可比較保障時間,因活得愈久,遇到多重傷病的機率也相對增加,目前業界設計的保單中,保障年期為75歲至99歲不等。

全文網址: udn個人理財 - 保險 - 保險要聞 - 多重傷病險 可賠三次 http://money.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MAIN_ID=328&f_SUB_ID=3009&f_ART_ID=304092#ixzz2uOlEbt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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