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08 九月 2014 22:22
作者是 新聞資訊組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4.09.08 02:41 am
長期看護險在市場銷售18年,共有3大類型,從1G到3G版本都有,「業者越賣,產品越簡單」。
壽險業者在18年前推出的「第1代」長看險,是以終身壽險包裝,即保戶經過醫生診斷,確定發生長看狀態後,可領取長期看護保險金,且可一口氣領到終身(到99歲或105歲),身故還有壽險身故給付。
第1代長看險的長期看護保險金,可領到終身,等於理賠無上限,保費也最貴。若是35歲男性購買每月可領回2萬保險金的20年期長看險,年保費要4.7到5.1萬元。
因為「第1代」保費較貴,讓長看險買氣低迷。壽險業者立即「修正」腳步,改推「帳戶型」長看險,即加設長看保險金給付上限。例如在保戶發生長期看護狀況後,最多給付長期看護保險金30次,契約即中止。若35歲男性購買,在相同條件下,年保費約2萬多元起跳。
長看險的最大特色,就是在確定保戶屬於長期看護狀態時,將可獲得「一定時間、一定金額」給付。
但不管是第1或第2代長看險,在理賠時,都採狀態認定;即6項日常生活狀態中,至少須3項不便。但這種「6選3」,被認為不夠明確,容易出現理賠爭議。
也因此,部分壽險公司改弦更張,又推出「類」長看險;保單中寫明,保戶因為發生哪些疾病需要長期看護,即可獲賠。例如阿茲海默症、糖尿病、心臟病等數10種重大疾病其中之一。
也有保單設計成,保戶因疾病或意外,導致「1到6級」殘廢,即可按比率獲賠殘扶金。這種「類」長看險,保障內容較1、2代長看險簡單,卻因為定義明確,市場接受度最高,且由於非所有病症都保,保費也比較便宜。
【2014/09/0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