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3 22:21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台灣人出國前投保旅行平安險再「附加」旅遊不便險已成趨勢。

但產險業的海外個人旅遊不便險商品內容差異極大,有些保單只保3、4項,有些公司用全餐包裝,承保範圍高達10幾項。為避免爭議,金管會保險局決定「一統江湖」,擬規定海外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一定要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這4項。

拜國人差旅機率大增所賜,旅遊不便險,是近年極熱門的產險商品。但各產險公司旅遊不便險保障範圍不盡相同,有消費者向金管會反應,為何同樣都是投保旅遊不便險,內容卻差很大。保險局因而指示產險公會,依4大標準重新檢討「海外」旅遊不便險1是訂出「基本承保範圍」2、保障項目擴大3是訂出班機延誤「起賠點」最低標準4、與信用卡旅遊不便險整合。

產險公會已擬出旅遊不便險最新修訂版本送保險局,待保險局在今年底前核定後,將公布實施。據了解,產險業對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最大共識是,應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4項基本保障。

產險業者說,若是「全餐型」旅遊不便險,保障範圍可能有「行李延誤、行李損失、班機延誤、旅行文件損失、旅程縮短、旅程更改、探病或處理後事、海外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遺體運返費用、子女看護費用、旅行法律責任保險金、劫機補償」等10多項。但據調查,民眾最常申請理賠的就是「班機延誤補償」,其次為行李損失及行李延誤等,因此,建議基本承保範圍要有4項。但在基本4項之外,各公司可自行擴大承保範圍。

至於班機延誤「起賠點」最低標準,產險公會建議是「最長不能超過6小時」,即班機延誤達6小時,各公司旅遊不便險一定要啟動理賠。但班機延誤「起賠點」沒有最高標準,即各公司保單可短於6小時要求,例如只要班機延誤3或4小時即可理賠。但起賠時數越短,保費通常比較貴。

保險局雖然希望產險業的個人旅遊不便險保單內容,能與銀行刷卡「附贈」的旅遊不便險整合,但雙方都希望「有差異」,爭取不整合。產險業者說,若個人旅遊不便險與刷卡買機票獲贈的旅遊不便險內容完全一樣,民眾反而無選擇性,且會造成重複投保但最後可能只理賠1張保單,反而對消費者不利。

產險業對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最大共識是,應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4項基本保障。記者孫中英/攝影

產險業對旅遊不便險「基本承保範圍」最大共識是,應有「旅程縮短保險、班機延誤保險、行李延誤保險、行李損失保險」4項基本保障。記者孫中英/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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