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4 00:57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金管會。(本報系資料照)

今年7月1日起,要保人自己挑選投資標的,非類全委型態的投資型保單,將不能連結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俗稱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類全委型態也有合計上限20%的規範,以避免景氣疲軟下客訴攀升。

金管會。(本報系資料照)

投資保單新規7月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昨(13)日下午15時30分邀請21家壽險公司討論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兩項法規的部分條文修正,直到快18時才結束,多項決議預計今年7月1日實施。

其中,壽險業者認為影響最大的投資型保單連結標的問題,壽險公會建議應該刪除,但保險局長施瓊華立場堅定,直言有關規範去年就要實施,但因考慮業者業績下滑而延後。

投資型保單禁連高收益債券基金與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將影響投資型保單銷售動能,歐商都持反對立場,施瓊華當場裁示,下周四(19日)之前看能否有足以說服保險局的理由,若無將如期於7月1日實施。據了解,業者心裡都有數,「大勢已去」。

與會業者指出,保險局欲實施的版本為,類全委帳戶方面,其投資的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合計上限不得超過類全委帳戶金額的20%,其中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的上限不能超過10%。

非類全委,也就是要保人自己挑選投資標的部分,7月1日起,民眾將不能再透過保單來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與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至於全權委託帳戶單位淨值低於成立日80%時,不得提供資產撥回(俗稱配息)也就是類全委保單每單位淨值低於8元不得配息,因為會配到民眾投入的本金,業者與壽險公會都認為合理,很快就通過。

另在投資型保單加值給付部分,原本保險局提議,應於保單年度屆滿六年,才能開始定期給付,昨日則是順從業者意見,把六年改成五年。

換言之,自7月1日起,投資型保單的加值給付,民眾必須持有保單滿五年,壽險公司才能給保戶這方面的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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