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定義】
『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但不包括專供休養、戒毒、戒酒、護理、養老等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之醫療機構。
『醫師』係指領有醫師證書而合法執業者。
『住院』係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醫院診療時,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治療者。
『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保險責任的開始】
保險公司同意承保而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之日作為始期日;但醫療險與癌症保險一般有30天的等待期,但視保險公司不同而有異。
 
保險事故發生與保險金申請時間】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壽險部分
 
【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身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除外責任】
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請全部保險金。
二‧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三‧被保險人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四‧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但在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以後因而致死或殘廢者,本公司按一般身故或殘廢保險金給付之。
 
意外險部分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一所列二十八項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殘廢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
【除外責任(原因)】
保險人直接因下列事由致成死亡、殘廢、重大燒燙傷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受益人的故意行為,但其他受益人仍得申領全部保險金。
二、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三、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四、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五、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六、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二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而殘廢或重大燒燙傷時,本公司仍給付殘廢、重大燒燙傷、殘廢補償補償保險金。
【除外責任】
保險人從事下列活動,致成死亡、殘廢、重大燒燙傷或傷害時,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活動。
二、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活動。
 
醫療險部分
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申領本附約各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醫院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申請「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保險金」者,列明進、出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日期;申請「急診保險金」者,應附急診診斷證明書;申請「緊急醫療轉送保險金」者,應檢具以救護車緊急醫療轉送之證明文件;申請「外科手術保險金」者,應檢具醫師手術證明文件。(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四﹑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除外責任】
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因非法吸食或施打麻醉藥品。
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型或天生畸形。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必要外科整型,不在此限。
二、非因治療目的之牙齒手術。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健康檢查、療養或靜養。
四、懷孕、流產或分娩。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或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手術,不在此限,如下列情形:
(一)懷孕期間因子宮外孕、葡萄胎、毒血症、產後大量失血之住院治療。
(二)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且確實接受外傷治療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流產手術。
(四)經診斷符合下列情形之剖腹生產:
1、產程過長(在正常分娩或催生情況下,子宮頸開口超過兩小時仍未再擴張或在第二產程超過兩小時胎頭仍未下降,或分娩潛伏期超過十六小時以上子宮頸仍未完全擴張者)。
2、胎兒窘迫(胎心音圖顯示胎心音異常)。
3、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4、胎兒水腦症。
5、雙子宮。
6、扣鎖式雙胞胎或雙胞胎其一已死。
7、多胞胎(三胞胎以上)。
8、胎位不正(臀位或橫位者)。
9、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子癇前兆症、子癇症。
10、合併子宮肌瘤或卵巢瘤,妨礙產道需施行剖腹產者。
11、骨盆嚴重變形。
五、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癌症保險部分
保險金的申請手續(一)】
受益人申領『癌症身故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金申請書。
四、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五、癌症診斷證明書。
保險金的申請手續(二)】
受益人申領『罹患癌症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出院後放射線醫療保險金』、『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保險金申請書。
二、癌症診斷證明書。
三、醫院出具的癌症住院醫療證明書,或癌症外科手術醫療證明書,或癌症門診醫療證明書,或放射線治療證明書,或癌症骨髓移植醫療證明書。

訂閱財經電子報

captcha

線上訪客

現在有 30 訪客 在線上

訪客點閱統計

內容點閱統計 : 3842122

訪客分析統計

今日: 30
昨日: 43
本週: 204
上週: 298
本月: 1126
上個月: 883
總計: 503276

TAIWAN 61.9%TAIWAN
UNITED STATES 33.3%UNITED STATES
AUSTRALIA 3.3%AUSTRALIA
HONG KONG 0.2%HONG KONG
POLAND 0.2%POLAND
JoomlaWatch 1.2.13-dev_01 - Joomla Monitor and Live Stats by Matej K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