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新規 37家受影響
工商時報  2009-07-18 第A8版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銀行轉設的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司將逐步走入歷史!金管會已與銀行業者談定,未來銀行要在其營業處所(即各分行)銷售保單,必須設立保經部或保代部,所有行員登錄在銀行名下,且在分行設置專區行銷,過程若有瑕疵、不實,由銀行直接負責。
同時,銀行若是設立保代部,即是代表某保險公司立場行銷,金管會希望1家銀行的保代部,只代理1家壽險公司為限;若是保經部,即是代表消費者選擇最適合的保單,行銷保單的家數不限,但與各壽險公司只能簽訂往來契約,佣金會比保代部要少。
 
金管會打算逐步強化對保險經紀人、代理人的管理,全台共有近千家的保經、保代公司,其中還包括銀行保經、車商保經及一般保經公司,目前是低度管理;金管會首波就對銀行銷售保單進行結構性改革,預計最快月底前,金管會委員會將通過第一階段保經、保代管理規則的修正。
 
修正後,銀行要在各分行銷售保單,就必須設立保經部或保代部,現行銀行轉投資的保經或保代公司,未來只能進行電話行銷,或自行雇有業務員在銀行外行銷保單,金管會估計,現有37家銀行保經、保代公司,會逐步關門。
 
官員指出,現在銀行轉設保經或保代公司,所有行員都登錄在此公司下,卻在各分行櫃台行銷保單,尤其銀行賣很多利變年金、短年期儲蓄險、連動債保單,不少消費者申訴,以為是銀行的定存商品,為避免混淆,未來銀行各分行銷售保單,須設有專區,標明保經或保代行銷區,且要表示是推薦某公司的保單。
 
以今年1~6月來看,壽險新契約保費4,012億元,其中銀行銷售的就高達2,424億元,占率達60%以上,若佣金以1%來算,也有24億多元。官員表示,銀行現在銷售保單卻不必負行銷責任,頂多由轉投資、資本額只有300萬元左右的保代公司負責,所以應比照財富管理、信託部等,設保代或保經部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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