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12 三月 20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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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理財網 2010/03/12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配合兒童保單新規範,金管會修正傷害險及旅行平安險保單示範規範,目前為止,除少數二、三家以投資型保單為主的外商保險公司,所有保險公司都已依新規定,推出新的兒童傷害險保單。
金管會日前修正傷害險及旅平險保單示範條款,金管會官員表示,主要是因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修正後,兒童保單規範變更,保險公司跟保戶簽訂契約時,有關的權利義務也不同,因此示範條款有必要配合修正。
新修正實施的保險法第107條規定,15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
以「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為被保險人的保單,死亡給付也從原本200萬元的喪葬費上限,改為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目前為55.5萬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包括傷害險與旅行平險示範條款、退費加計利息上限規定及簡易人壽保險配合調整等相關法令,都已依新的兒童保單規範,全面修正並發布上路。
到目前為止,除了少數二、三家不以兒童保單為主要客戶群的外商保險公司,其他保險公司都已重新推出新的傷害險保單。這幾家外商保險公司,主要市場是鎖定投資型保單,兒童保單業務不是他們的目標市場。
至於一般壽險,也有九家保險公司,己依新的兒童保單新規範推出新商品,有需要的民眾可以選擇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