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12 七月 2015 00:00
最近更新在 週日, 23 八月 2015 19:12
作者是 商品資訊組
主旨:所報修正「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及「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附表「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乙案,於依所附修正條文(含附註修正 ,附件)修正後准予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3年3月11日、8月26日及11月13日壽會博字第103031655、103086271、1031186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示範條款修正後附表(簡稱新表)自104年8月4日起實施,該表修正前(簡稱舊表)、後保險業所銷售之各類保險商品,其新、舊表之適用及商品送審方式,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詳情:
金管會公文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修正對照表
修正後主要新增項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