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1.01.05 11:13 am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全民健保法修正案。與舊制最大的不同是,未來健保費的收繳採雙軌制,除現有每月所有民眾依投保薪資計算的「基本保費」外,還新增業外收入,包括股利、利息等單筆收入超過兩千元部分,另課「補充保費」。

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新制實施日將由行政院決定;保險費率將由現行的百分之五點一七降為四點九一,因此,即使加入補充保費新制,還是有八成三的民眾可望減少保費支出。

二代健保修正案從民進黨執政即送交立院審議,直到楊志良前年八月上任不惜以辭官爭取府院支持,才迫使二代健保得以審議。不過,原本採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的概念,卻因外界對無業者有「虛擬所得」設計而引發爭議,一夕翻盤,回到一代健保的理念,但以加收補充保費來增加財源。

楊志良表示,一代健保只在及格之上,原本規畫的二代健保則有九十分,但經過折衝後,「目前完成修法的健保法草案應該有七十五分」。

依新法,凡被保險人有兼職外快,或有股利、利息、租金、高於投保薪資四個月的獎金超過的部分及執行業務所得者,就需要依百分之二的費率計算補充保費。

舉例來說,在證券公司擔任超級營業員的小劉,月投保金額四萬兩千元,依雇主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自付三成保費計算,目前每月保費是六百五十一元,新制上路後,他的基本保費會降為月繳六百一十九元。

補充保費的部分則需全部自理,小劉有六個月的年終獎金,及一萬五千元股利;獎金只需繳超過四個月的部分,以兩個月計,需加計補充保費一千六百八十元,股利為三百元,一年需多繳一千九百八十元,兩相增減,一個月要多繳一百卅三元。

至於像林志玲、周杰倫等高收入的藝人,過去是以參加職業工會或第六類地區人口加保,但在新制後,除非他們以雇主身分自繳全額保費,否則只要有通告費、廣告代言的收入,就要加收補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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