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8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造成九死、12傷的慘劇,也燒出一堆公安問題。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協會建議,八大行業的公共意外險,個人傷亡的保額應從200 萬元提升至500萬元,且單一事故的賠償限額也建議提升至5,000萬元以上,才符合現代的理賠標準。

產險公司表示,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年保費通常僅幾千元,不過,經營風險較高的行業,如夜店、酒家、電動玩具、網咖或KTV等,費率都會比一般的餐飲業高出許多;除產業類別外,產險公司也會依據平均來客數、場所坪數來訂定費率。

政府已將經營風險較高的八大行業,納入「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的對象。以台中市規定為例,每一人傷亡的基本保額為200萬元、每一事故傷亡的理賠上限為1,000萬元,保險期間一年內,賠償上限不得超過2,400萬元。

若以重大事故來看,保險經紀人協會指出,1,000萬元的保額明顯不足,業者無法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進而達到保險分散風險的目的。

而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包括台北「神話KTV縱火案,造成16人死亡,而台中「衛爾康餐廳」火災,更造成64人死亡的重大公安意外事件,換言之,政府規範的基本保障,即每一事故1,000萬元的保障,已不足以因應。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協會分析,平均來客數較少或危險性比較低的公共場所,假設個人傷亡500萬元的賠償,單一事故保障可以五倍、即2,500萬元計算。

但對於人數相當多或危險性較高的公共場所,加到10至20倍的個人賠償金額,換言之,每一事故的保額應該提高至5,000萬元以上,如此一來,一旦發生重大事故,保險才能派得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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