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1

【經濟日報╱文/李淑慧】

台灣高齡人口暴增,內政部及經建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全台灣65歲以上的老人有248萬人,占總人口的10.7%,15年後,老年人口將更接近500萬人。

長期照護安養是老人生活相當重要的部分,業者指出,「長期看護」可擴大退休生活的保護傘。

根據統計資料,老年後被照護的那段時間,通常會花去一生中醫療總費用的85%長期看護可以說是補足一般醫療險的不足,但長期看護到底有多重要?從一位台灣人壽保戶羅先生實際理賠案例來看就可以得知。

羅先生與弟弟同在南部的環保局工作,現年62歲的他,談到53歲的弟弟在三年前出車禍導致腦出血陷入昏迷,變成全身癱瘓的失能情況,後來羅先生的弟弟腦部血塊雖然漸漸消失了,卻變成失智症,一出去就不知道回來的路,還無法自己吃飯、穿衣服、洗澡,最後只好將他送到安養院,給專人看護。

羅先生的弟弟之前因為台灣人壽業務員的推薦,在94年底投保長期看護保額35萬元,月繳保費約2,000元。羅先生的弟弟在96年5月出車禍之後,經過鑑定確實為失智症,當年即給付長期看護療養金及保險金共11.2萬元,每隔半年再給付4.2萬元保險金,之後保費也不用再繳。長期看護帶給他實質幫助,讓家人不用為龐大的看護費用擔憂。

從過去台壽理賠案例中得知,被保險人年齡多為中年以上,因疾病導致需長期看護狀態。大多數保戶希望藉由投保長期看護來維持生命尊嚴與看護保障,台壽長期看護最大的特色就是依客戶對於看護品質的要求,設計「帳戶型」以及「非帳戶型」兩種產品。

非帳戶型「長期看護終身壽險」,保單擁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且提供終身長期看護及終身壽險保障,被保險人若因意外或疾病經大型醫院診斷確定符合長期看護狀態,且於免責期(90天)後仍生存者,可領一次保險金額20%的長期看護療養金,如持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每半年還可領取保險金額12%之保險金,可領至身故或屆滿96歲保單周年日止。

此外,身故(全殘)保險金屬於額外給付型,不扣除已理賠金額,還額外提供「老年住院醫療提前給付條款」,以及「重大燒燙傷保險金」,讓保險金充分發揮照護老人的功能,有助於提升醫療品質,減輕個人或家庭的經濟負擔。

帳戶型的「珍愛長期看護終身保險」,提高「看護保險金」的保障,更平實的保費,可減輕經濟上的負擔,適合35~45歲有家庭責任負擔的青、壯年族群、頂客族及單身貴族等民眾,對已投保「長期看護保險」的保戶將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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