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1.09.05 11:46 am

台北市若全面大幅調高房屋評定現值,抑制房市炒作威力將比奢侈稅還大。

房屋評定現值不只計算房屋稅的基礎,也是設算房屋交易所得稅的基礎。房屋評定現值提高,房屋交易所得設算額也跟著提高。

出售房屋要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依財政部公布99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台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37%計算所得額。房屋交易所得稅最高適用稅率是14.8%。

如果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出售後依37%設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出的所得額為74萬元。若適用40%個人綜所稅稅率,也就是四成所得要繳稅,稅負是29.6萬元。

奢侈稅只針對非自用住宅課,最高稅率是15%,持有兩年以上就可以躲過奢侈稅。但房屋財交所得為普遍性,即是自用住宅也課,政府僅提供重購退稅優惠而已。

【2011/09/05 經濟日報】

全文網址: 打炒房 威力大過奢侈稅 | 經濟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6570239.shtml#ixzz1X5c2MW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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