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0 十月 2011 22:19
作者是 新聞資訊組
2011/10/09
【聯合報╱記者 孫中英】
重大疾病險雖然能理賠數10種重大傷病及身心障礙疾病,但業者提醒,保單只能理賠一種病症,保戶一旦罹病,保險公司給付後,保單即失效,保障將中止。
另外,長期看護險開始給付後,壽險公司會定期檢視保戶的最新狀態,身體狀況恢復就不再給付。
壽險公司理賠主管表示,新種文明病越來越多,但各種身心障礙病症中,理賠率最高的仍是癌症,因此「癌症險」保單理賠率總是居高不下。重大疾病險目前也以理賠癌症高居首位,其次才是尿毒症、慢性腎衰竭等洗腎患者。
不過,重大疾病險雖然針對25到30項「重症」提供保障,但只能理賠一種病變,例如罹患肝癌後,壽險公司將一次給付一筆保險金,保單即失效。若保戶日後發生腦中風(重大疾病險保障病變之一),保戶將喪失保障。
富邦人壽表示,市售一般重大疾病險,保戶只要罹病,多半「一次給付」就中止,建議民眾可選擇新款的特定傷病終身險「附約」型態;只要確定罹病,最長可領取10年(120個月)的生活扶助保險金(每月1萬元),讓保險給付期間拉長。
另外,失智症患者大多需要看護照顧,壽險業也推出「長期看護險」,針對保戶發生重大疾病,日常生活都需他人扶助,衍生龐大醫療與照護費用,保險將按月給付療養保險金,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富邦人壽指出,目前已有所謂的「帳戶型」長期看護健康險,保費比「無上限」長期看護險便宜,若保戶符合「需要長看狀態」,在60天的免責期後,即可按月領取長期看護療養金(約保額的1~2%)。但保險公司也將定期檢視保戶最新狀態,若身體狀況恢復,就無法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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