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0 十月 2011 22:26
最近更新在 週一, 10 十月 2011 22:32
作者是 新聞資訊組
2011/10/09
【聯合報╱記者 孫中英】
台灣身心障礙人口超過109萬人,如果投保商業險後,才發生肢障、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心智障礙等狀況,現行包括壽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保單,都可以申請理賠。
內政部身心障礙相關統計,身心障礙類別包括肢體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聽覺機能障礙、慢性精神病患、多重障礙、智能障礙、視覺障礙、失智症、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自閉症等。
多數國人的第一張商業險保單是「壽險」,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或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發生「肢體殘障」的狀況統統都可理賠。
國泰人壽解釋,目前殘廢等級分11級75項,級數高(如第7級)屬於輕度殘廢,但是像「第1級第7項」,就是所謂的全殘,又稱「植物人條款」,若發生植物人、失智症等狀況,可獲得壽險保單的全殘理賠。
至於俗稱「失智症」的阿茲海默症,也是身心障礙的一種,國內罹患人數不但愈來愈多,且罹病人口還有年輕化趨勢。
永和耕莘醫院醫生張文傑說,初估台灣失智症患者已有15萬人,每年還以年增6000人的速度成長,且近期失智症患者,很多都在50歲左右發病。安聯人壽業務長江明彥表示,隨著失智人口增加,許多公司推出的「新重大疾病險」保單已將「失智症」納入保障範圍,安聯今年推出的新保單,特別針對失智症加倍理賠,例如原保額50萬,罹病後可獲賠75萬元。
此外,內政部統計,身心障礙族群中的「慢性精神病患者」,今年上半年也比去年同期淨增加3282人。由於目前「精神病」並非醫療險的除外不保項目,若患者投保「醫療險」後發病,壽險公司也要理賠。
不過,目前醫院針對精神病患的治療,多是要求患者白天到醫院接受團康活動或感官治療,就診後即回家,因為沒有「一整天」住院,因此曾有壽險公司主張,若精神病患者申請「日額醫療險」理賠時,應該減半理賠費用。但金管會不贊同,還是要求保險公司應「全額理賠」。
癌症高居國人死亡發生率的第一位,罹患癌症後會領到重大傷病卡,也可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壽險業者表示,投保「防癌險」後不幸罹患癌症,防癌險保單將可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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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聯合報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