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 17 十二月 2011 22:10
作者是 新聞資訊組
2011/12/16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15)日召開壽險業外匯準備金公聽會,會中達成共識要建立外匯準備金制度,但會計帳列於「負債」或「股東權益」項下,仍需要進一步研議相關機制及配套。
據了解,昨天會中主張採負債法的聲浪高漲,會計師界並表支持,使得壽險業者主張的負債法過關的可能性愈來愈高。不過,金管會昨天仍不願下結論。
我國壽險業因行業特性及國內缺乏長期投資工具等因素,國外投資部位龐大,國外投資也以長期投資為主,壽險業每年須支付大額的避險成本。
為解決壽險業避險成本的負擔,壽險公會建議建立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使壽險業以較具彈性方式管理匯率風險及降低避險成本,進而強化清償能力。
金管會昨日邀集專家學者、會計師界、保險業及相關單位代表召開會議討論,並提出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列在負債或業主權益項下的兩個可行方案。
主持會議的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在會後表示,壽險業者希望列於負債項下,會計師代表則認為,採負債方式表達會跟國際會計準則不同,但若採取修改財報編製準則方式,會計師不會出具保留意見。
會計師代表表態支持外匯準備金制度,外匯準備金也可因應IFRS4第二階段實施後保險準備金的不足。
吳當傑說,金管會會考量各界意見,研擬相關機制及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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