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國人的投保率逾200%,保險申訴率卻居高不下,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建議,民眾投保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範圍、理賠定義以及專業名詞,才能降低日後保險理賠糾紛。
為降低理賠爭議,錠嵂保險經紀人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表示,購買保險商品時,一定要掌握三天的保單審閱權,即收到保單後,應立即檢視保單條款,當發現內容不符需求,可在收到保單的隔天起算十日內,以書面向保險公司提出行使契約撤銷權。
余婉琴指出,多數人只在意保險給付項目,實際上,對保戶權益影響更大的是保險範圍,民眾投保時一定要了解保險範圍的名詞和定義。
以癌症險為例,癌症定義為惡性腫瘤,但許多癌症病人死亡原因是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併發症是否涵蓋在保險範圍中,這將是民眾選擇癌症險的重要考量。
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應備齊保單條款約定的文件申請理賠。
若保險公司拒賠,余婉琴指出,可透過正常管道請求協助或提出申訴,切勿輕信保險黃牛,因為保險黃牛的介入只為在保險理賠中抽成謀利,反而損及保戶及家屬權益。
正當的申訴管道,包括保發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消基會等具公信力的民間機構居間協調。
非理賠的保險糾紛,如不當銷售、業務員誇大不實等,則可透過金管會保險局或是各縣巿政府消保官協助處理。
日前媒體報導,有銀行主管參加路跑活動猝死,遭保險公司以「故意挑戰體能極限而非意外死亡」為由,拒絕支付團體意外保險理賠金,迫使家屬採取法律途徑以爭取權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必須全數理賠並加計利息。
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皆有一套標準的作業流程,只要理賠理由明確、檢附單據充足,保險公司一定會給付理賠金。
會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余婉琴認為,通常是因為保戶購買的險種,理賠範圍定義與實際發生事故定義不同,引發認知上的差異,產生理賠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