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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婦嬰險 四事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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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 投保婦嬰險 四事要留意

投保婦嬰險 四事要留意 12 年 之前 #180

2012/04/10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晚婚現象普遍,高齡產婦增多,嬰兒早產、罹患先天性疾病的比率提高。專家提醒,投保婦嬰險,四大考量不能少。

市售婦嬰險其實是婦女險加上嬰兒險的組合,僅就商品名稱無法確實分辨其保障對象與內容。例如,有些商品名稱雖有「媽咪」字眼,保障對象可能不包含嬰兒、只保障婦女,或是僅保障嬰兒。

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民眾挑選婦嬰險時,可從四大面向著手。

第一、「投保年齡與懷孕周數」:市售醫療險的投保年齡上限幾乎都在50歲到65歲,但婦嬰險的投保年齡則多限制為14至55歲的女性。其中,婦女若投保嬰兒險,必須在42歲之前。此外,對懷孕後的投保周數也有限制,一般來說,僅限於懷孕30周以前投保。

第二、「保障對象」:婦嬰險保障的對象是「懷孕的母體」及嬰兒,但嬰兒險的保障對象則是只有嬰兒。

第三、「保障項目」:婦嬰險除了母體懷孕、妊娠期併發症、生產過程的風險,還多了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的保障。

第四、「是否有保費還本設計」:婦嬰險、嬰兒險多有還本金的機制。例如,健康檢查津貼及滿期金等,具有儲蓄的功能,但不同商品有不同的還本項目。

磊山保險執行副總龔立煒說,市售針對婦女妊娠及嬰兒的險種,幾乎都是健康險。民眾投保時需釐清自己的需求。婦嬰險或婦女險的保障內容不外乎三類:一是照顧媽媽的疾病,一是照顧嬰兒的疾病,有的還會訴求儲蓄還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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