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位好友母親約6年前向其另一友人購買一張X光重大疾病保單附加綜合保障附約及綜合醫療附約;於今年2月因糖尿病造成視網膜剝離進行雷射手術欲申請手術津貼時,因其友人於賣他保單後不久即離職轉而委託本人代辦理賠服務;申辦過程中保險公司要求保戶必須簽同意書方才給付手術津貼!而所簽的是因雷射手術並非傳統見血手術(手術險一般鎖定義的均為見血手術);因此要求保戶一年同一部位相同手術僅能一次!這在我門專業從業人員而言:是一項人性的變通方式(因一般保險公司是不賠的!)因此簽好同意書之後約3天即給付NT$25,000元;僅以此實務案例提供大家參考!
至於當初友人所規劃之手術險附約請參考本站專案商品:
新光手術全險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