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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攤開看╱釐清疾病因果 爭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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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 案例攤開看╱釐清疾病因果 爭理賠

案例攤開看╱釐清疾病因果 爭理賠 11 年, 7 個月 之前 #205

2012/09/22
【經濟日報╱邱金蘭】
老吳(化名)多年前跟保險公司投保終身健康保險,並附加傷害保險及癌症附約,去年初因「第4、5腰椎椎間盤突出」,住院接受手術治療。

出院後,老吳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保險金,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保險公司主張,老吳投保前曾因「筋膜炎、全身骨關節疾病及類風濕性關節炎」求診,投保時卻漏未據實告知,因此,應解除保險契約,無法給付保險金。

但老吳主張,他投保時有告知曾患有痛風病史,並經保險公司安排體檢後承保。去年他因椎間盤突出住院治療,保險公司藉故拖延不理賠,經過多次致電催促,保險公司才以存證信函通知解除保險契約,當然也不理賠。

老吳認為,他在投保當時已告知有痛風病史,並經保險公司批註除外,況且痛風跟椎間盤突根本無任何關聯,保險公司依此解除契約並拒賠,實在沒有道理。老吳不服氣,於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訴。

保發調處結果認為,臨床上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有手部關節炎等6項診斷標準,老吳投保前就醫的病歷資料記載,只符合其中1項,並無其他條件出現,還不能對其確診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而應屬單純的臨床臆斷,保險公司不能據此解除契約。

至於保險公司認為老吳投保前患有「全身性骨關節病」,認定老吳去年住院的「腰椎第4、5節椎間盤突出症」,屬於「全身性骨關節病」的一部分,是投保前己發生的疾病,因此拒絕給付保險金。但「腰椎第4、5節椎間盤突出症」跟「全身性骨關節病」,是不同的疾病,兩者間並無必然關係。

從此個案可以提醒保戶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在保戶申請理賠時,可能會以違反告知義務而拒絕理賠,在這種情況下,保戶可以留意申請理賠的疾病,是否與投保時未告知的疾病項目具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一定要跟保險公司據理力爭,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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