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所言:是否投保前曾經住院或治療過某種疾病,於投保時不告知;等保單生效兩年後再申請都會給付?
答案是:錯!
所有醫療險之保單條款中;除外責任有一條是既往症;曾有之病史,所以無論您投保經過多少年保險公司只要查到是不會理賠的;而且會註明往後除外(兩年以上保單),至於兩年內被發現,保險公司是可以直接解除契約且可以不退還保費喔!
一般業務員為了推銷保險方便容易;都會告訴保戶說:只要兩年內不申請;過了兩年以後都會理賠;可是當事情發生了他可能也離開保險公司了;那您要找誰裡論呢?
所以提醒大家;在投保時儘量誠實告知;雖然核保過程會較麻煩;也可能要體檢;不過對自己的權益卻是百分百確保喔